案件事实
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子,在XXXX年X月XX日由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郑捷峰律师代理的是被告方。
原告某某物业公司起诉被告某某管理公司,称被告拖欠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一共32486元,还有滞纳金18980.2元。争议焦点就是被告到底该不该支付这些所欠费用和滞纳金。被告公司面临着高额费用的索赔,如果败诉,不仅要支付一大笔钱,还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和运营。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被告公司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心里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这时,他们找到了郑捷峰律师。
郑律师介入案件后,前后与双方沟通协商了很多次。他仔细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和缴费记录等资料,卷宗大概有几十页。为了厘清欠费事实及金额,他还多次联系双方的财务人员,了解具体的费用明细。
突出关键策略点
郑律师发现,原告提供的滞纳金计算方式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他通过详细分析合同条款,指出按照合同约定,滞纳金的计算应该以实际欠费金额和合理的利率来计算,而不是原告所主张的那样。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滞纳金的计算是双方争议的一个重要方面。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处理合同事务类案件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积累。
写采纳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郑律师提出的关于滞纳金计算不合理的意见被双方所考虑。最终,在郑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的和解协议明确,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本被告可能要支付高额的滞纳金,现在只需要支付物业服务费和案件受理费,大大减轻了负担。
这个案子能成功和解,关键在于郑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的核心诉求,平衡了各方利益,通过积极的沟通协商,推动达成了公平合理的和解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