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宗涉及多代继承人的复杂家庭共有物分割纠纷。原告姜X、姜X某是被继承人姜X生的子女,他们主张其父作为原始继承人之一,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三套安置房屋(由祖产拆迁所得)享有份额,并据此要求分割相应产权及售房款,诉讼标的巨大。被告姜X林、姜X燕委托了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的马涛律师为其代理。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主要有以下两个:
第一,原告之父姜X生是否已在法律上放弃了其对祖产及相应安置房屋的权利?
法院查明,存在一份形成于2006年的由南京市第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该公证书明确记载,原告之父姜X生本人曾以书面声明形式,正式、合法地放弃了对包括涉案房屋源起祖产(原上海路XX号房屋)在内的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原告主张通过转继承取得权利,其权利基础建立在姜X生未放弃继承的前提之上。被告则依据《公证书》,主张姜X生的放弃继承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法院最终认定,这份《公证书》直接、合法、有效,足以阻断原告所称的“转继承”权利来源。因为权利源头已灭失,所以原告后续主张的转继承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第二,原告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能否改变其权利基础的缺陷?
法院查明,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变更了诉讼请求,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并没有改变,《公证书》所证明的姜X生放弃继承的事实依然存在。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试图从其他角度争取权益。被告则坚持围绕核心证据《公证书》进行抗辩,认为原告权利基础的根本缺陷无法弥补。
法院最终认定,尽管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但其权利基础的根本缺陷无法改变,法院依然要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方的抗辩意见,认定姜X生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合法有效,并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亦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成功避免了上千万元家庭资产的流失风险。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涉及遗产继承时,一定要明确继承和放弃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要放弃继承,最好通过书面声明并进行公证,这样才能保证其法律效力。在处理家庭遗产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成功守护了核心资产安全。代理这个案子的,是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的马涛律师。马涛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的这十几年里,他办过逾千件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原告权利链条中最脆弱的初始环节——其父的继承人身份状态。他通过严谨的证据搜集与分析,锁定了关键的《公证书》,构建了清晰的法律逻辑链,最终为客户赢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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