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承接某工程项目模板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仅收到部分款项,剩余182414元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未付。各被告纷纷抗辩,某建筑劳务公司称非合同相对方且已付清款项,某集团公司称分包合法不应担责,邵某辩称已超额付款、何某系虚假诉讼。大多数人会以为直接起诉就能解决问题,但各被告的抗辩让案件变得复杂,直接起诉难以明确责任主体和欠款事实,此路不通。网上查到的说法可能是收集证据直接索赔,然而证据零散且被告推诿,难以形成有力证据链,这条路也行不通。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的周智律师接手后,把这个问题拆成了四个独立的小问题:固定欠款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驳斥不实抗辩。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只有先确定欠款金额,梳理清各方关系,明确谁该承担责任,再对被告的不合理抗辩进行驳斥,才能全面解决问题。
周智律师首先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读《土木承包合同》、工程结算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固定邵某与何某确认的结算事实,明确欠付劳务费金额为182414元,同时梳理资金占用费的计算依据,为后续庭审代理奠定基础。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接着,周智律师厘清多重法律关系,明确邵某挂靠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接工程,某建筑劳务公司出借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某受邵某委托签订合同,其行为后果由邵某承担,某集团公司合法分包无需担责,清晰界定各被告的责任边界。
明确责任主体后,周智律师针对各被告的抗辩意见逐一回应,驳斥某建筑劳务公司“非合同相对方”的主张,认可某集团公司合法分包行为,重点驳斥邵某“已超额付款、虚假诉讼”的不实主张,提交结算明细、付款记录等证据,证实欠款事实。最后,周智律师在庭审中精准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何某已依约提供劳务,邵某应支付全部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某建筑劳务公司出借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清晰阐述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合理合法,请求法院支持何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支持何某核心诉求,判令邵某与某建筑劳务公司连带支付欠付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周智律师执业7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