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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投资损失求退款,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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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6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黎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3201911095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97873316
代表案例:32个
律师优势:;法本专业毕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精通各种法律法规;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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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张X以与被告段X存在口头委托理财协议为由,要求被告退还投资款179867元及利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黎芳代理被告应诉,通过精准定性法律关系、运用法规、呈现证据链等,让法院认定双方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判决驳回原告诉请,还为被告节省诉讼成本。
虚拟货币投资损失求退款,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请

在随州,一场因虚拟货币投资平台关停而引发的合同纠纷,让被告段X陷入了困境。原告张X通过邻居介绍与段X相识,了解到“鑫嘉”大数据投资理财平台。张X自行在该平台注册账户后,因不熟悉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的兑换操作,便委托段X帮忙将人民币兑换成泰达币。在2025年4月26日至6月22日期间,张X及案外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段X转账共计179867元。段X收到款项后,按张X提供的充值链接在x易钱包中将人民币兑换为泰达币,兑换后的泰达币由张X自行管理控制、自主决定是否投资。然而,2025年7月,“鑫嘉”平台关停,张X的虚拟货币账户无法正常使用,于是他以双方存在口头委托理财协议、段X未将款项用于理财投资为由,将段X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口头委托理财协议,退还投资款及利息,并由段X承担诉讼费用

就在段X焦头烂额之际,他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黎芳。黎芳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已有10余年,有着7年的执业经验,在婚姻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结案件300+。她以“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为执业理念,一直用专业与共情为客户守住权益底线。

黎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确定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委托理财的合意?被告是否对原告的投资损失负有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黎芳律师从多个方面展开了抗辩。

首先,在法律关系定性方面,黎芳律师通过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操作流程等证据,向法院证明段X仅应张X的请求协助兑换泰达币,兑换后的虚拟货币完全由张X自行控制、自行投资,双方从未约定风险负担、收益分配等委托理财的必要条款,所以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仅为委托代理购买虚拟货币的关系。这一精准的法律关系定性,成功区分了“委托购买虚拟货币”与“委托理财”的界限,切断了段X对投资损失的责任。

其次,黎芳律师娴熟运用政策法规,援引《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张X诉请的法律基础。

再者,黎芳律师完整呈现证据链,提供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兑换操作记录,证明段X已按指示完成兑换义务,不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同时,她还以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抗辩,指出张X意图将平台爆雷风险转嫁给仅提供操作协助的段X,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增强了法官的内心确信。

经过黎芳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被告方的抗辩意见,认定双方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且虚拟货币投资行为引发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此外,黎芳律师还成功争取到由原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1949元,同时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未被法院准许,避免了段X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经营不便。

黎芳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她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段X赢得了胜利。她始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共情为客户守住权益底线。她的成功不仅为段X解决了法律难题,也为类似的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件提供了典型的参考案例。在随州本地,像黎芳律师这样熟悉本地司法规则与资源,能够高效维护客户权益的律师,无疑是老百姓可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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