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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律师多领域胜诉案例,助力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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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2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620251195855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8877636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自毕业起一直在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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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利辛县,黄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有民间借贷纠纷中,帮原告追回剩余借款;物权保护纠纷里,助合作社追回被侵占的扶贫蔬菜大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为购房者解除合同并追回购房款;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为身患重病的原告变更子女抚养权。每一个案例都展现了黄艳律师在不同法律领域的深厚功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在法律实务中,很多人对债务加入债务转移的概念容易混淆,这在民间借贷纠纷里极易引发争议。就像孙某1与被告的民间借贷案,被告就以自己并非原始借款人借条属债务转移且未经原债务人同意无效、出具借条受胁迫诱导等理由进行抗辩。这种常见的法律误区,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

黄艳律师(执业证号13416202511958556,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从201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间借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个案件中,黄艳律师首先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她从银行调取了原被告之间的转账记录,详细记录了每一笔款项的往来时间和金额;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梳理出双方关于借款和还款的沟通内容;还找到了相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通过这些渠道,她收集到了大量关键证据。

接着,黄艳律师开始搭建证据链。她将借条与转账记录相结合,证明30万元借条是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合理结算;把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作为辅助,证实被告出具借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非受胁迫、诱导。在庭审策略上,黄艳律师提前准备了详细的代理词,明确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债务转移”。庭审焦点集中在被告的抗辩理由上,黄艳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受胁迫诱导等多项抗辩,逐一进行回应。她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主动还款、确认欠款余额的行为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清晰地界定了债务加入的法律性质,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除了民间借贷纠纷,物权保护纠纷也是常见的法律问题。某合作社的扶贫蔬菜大棚被同村村民施某侵占,施某以原告主体不适格、大棚产权与原告无关、双方属租赁合同纠纷、自己曾修缮大棚不应承担返还责任等理由进行抗辩。

黄艳律师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她收集扶贫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合作关系;获取财政扶持资金凭证,证明大棚建设的资金来源;拿到村委会证明,证实合作社对大棚的管理经营权。在证据链搭建方面,她将这些证据相互印证,清晰地证实原告对案涉大棚享有合法的管理经营权。庭审中,黄艳律师提前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确本案属于物权保护纠纷,并非租赁合同纠纷。针对被告的抗辩,她指出即便存在土地租金相关争议,也不能成为非法侵占集体合法资产的理由。依据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充分论证被告擅自侵占大棚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依法应当承担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施某返还三座连体蔬菜大棚给原告某合作社管理、使用,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个案例有效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扶贫产业的正常运营。

黄艳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民间借贷、物权保护,还是其他法律领域,黄艳律师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实现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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