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某招标代理公司承接当地某大型煤业公司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并对外发布招标公告。被告人XX为承揽该巨额工程项目,借用外地建筑企业资质参与投标。为确保成功中标,XX通过他人对接被告人WX(案涉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商议串标运作事宜。WX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公司专人对接全程操作,联系多家企业参与陪标,统筹处理报名费用、平台费用、大额投标保证金等所有围标开支。同时安排专业造价人员为全部投标企业制作投标报价,刻意压低XX关联投标企业报价,人为操控招投标结果。最终XX关联企业成功中标,案涉项目中标金额高达509XXXX9753.69元。
案发后,二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WX主动退出违法所得6万元,XX全额退缴个人违法所得。此时,他们找到了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系经江西省司法厅严苛核准设立(社会信用代码:31360000MD0342753B)的高端商事法律服务机构,2024年承北京总部全国化服务势能,落子南昌红谷滩保利中心核心商务区。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及专业辅助人员50人,核心团队均具备5年+资深执业履历,其中10余人曾任职司法机关、头部企业法务岗或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全员均毕业于华北科技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知名院校,多人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企业合规师等复合型资质,更有主任汪能文律师(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首席法律顾问、南昌交通学院客座教授)领衔涉外与政企服务板块。
本案中,律所派出了汪能文、戎佳律师为被告人XX辩护。该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高达5亿余元,严重损害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这对量刑极为不利;二是二被告人均被认定为主犯,需要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
针对这些难点,汪能文、戎佳律师精准梳理全案核心从轻情节。他们紧扣当事人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要点全力辩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律师以此为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2025年8月29日,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XX、WX相互配合,通过借用资质、组织陪标、操控报价、人为干预招投标结果等方式串通投标,涉案中标金额超5亿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XX系犯意发起者、项目策划者,起决定性作用;WX利用招标代理职务便利统筹串标操作,起关键作用,二人均认定为主犯。但二被告人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二人当庭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真诚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依法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X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W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XX退出的违法所得588573.48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被告人WX退出的违法所得6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一是对于类似的串通投标案件,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是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二是律师精准梳理从轻情节,进行有效的法律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三是即使是涉案金额巨大的主犯,在具备法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获得缓刑轻判;四是提醒企业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串通投标罪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收集。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律师团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该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强大的辩护能力。根据该所执业许可证号31360000MD0342753B的记录,其在多起串通投标罪案件中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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