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退休人员伤残赔偿案件时,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常见处理思路是保险公司会提出诸多抗辩意见。比如,保险公司多会以原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支持误工费;对于医疗费,会要求扣减医保统筹及非医保用药;护理费和营养费仅按住院天数计算;没有交通费票据就不支持交通费;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这种常规的处理思路往往会让退休人员在索赔时面临诸多阻碍。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冯东跃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冯东跃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多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结合原告实际伤情、出院医嘱、劳动能力状况、伤残等级等事实,依法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损失。并且,他还提交了医疗证据、鉴定意见、居住收入证明等材料,以此强化诉讼主张。
按照常规,可能的结果是退休人员的误工费难以得到支持,医疗费会被大幅扣减,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赔偿也会被压缩,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无法获得,最终导致退休人员无法获得足额赔偿。
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冯东跃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原告虽达退休年龄但仍具备劳动能力,结合伤情支持了合理误工费;根据医嘱与鉴定意见支持了护理期、营养期;核定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理损失。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大部分损失,被告承担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等保险免赔部分,扣减各方垫付费用后,原告顺利获得了足额赔偿。与常规结果相比,这起案件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对退休人员误工费、伤残相关费用的不合理拒赔,实现了公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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