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一不小心卷入刑事犯罪的漩涡,那无疑是一场噩梦。就像李X,原本平静的生活,却因为一次看似平常的网络推广活动,陷入了开设赌场罪的指控之中。
李X是一名大学专科毕业生,无业状态的他,在经济上或许有些拮据。从[具体起始年月]至[具体结束年月],他在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某路某楼室家中,以特定文字形式在豆瓣网网站上为某网络赌博平台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累计投放广告[具体数量]余条,获取推广费用[具体金额]元。公安机关认为他明知是网络赌博平台还为其投放广告并收取服务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在这个关键时刻,李X委托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和另一位律师鲁X为其辩护。韩蕊律师,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该所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这让她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自2022年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还拥有英语6级和企业合规师证书。
面对李X的案件,韩蕊律师深知责任重大。她和团队成员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在庭审中,韩蕊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系从犯,并没有直接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其为赌场进行广告推广,在整个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获利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又是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应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经过韩蕊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查明,李X的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认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也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将被告人李X违法所得[具体金额]元、随案移交的小电脑一部、苹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韩蕊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李X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不仅让李X避免了在监狱中度过三年时光,也给了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守住了他的人生与家庭的希望。
韩蕊律师一直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她每一次刑辩,都是对事实、证据、法律的极致较真。她不追求“绝对胜诉”,只坚守疑罪从无、程序正义,帮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轻判。在这个案件中,她的执业理念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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