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于2014年向亲戚焦某借款6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2分。2015年郭某偿还了部分本金,此后陆续支付了10.6万余元。焦某认为这是利息,郭某则觉得应折抵本金。2021年郭某再次偿还本金1.5万元,尚欠本金38.5万元未还。焦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偿还借款本金38.5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起诉时为66.7万余元,本息合计超105万元。在这类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人会像郭某和焦某一样,仅仅进行口头约定,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导致后续在利息、本金偿还等问题上产生争议,而事后补证又困难重重。
甘肃平凉的马洁律师接受了郭某的委托。马洁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先是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之后,她精准质疑原告债权人资格,指出案涉资金并非焦某自有资金,而是来源于案外人在投资担保公司的存款;同时主张利息约定不明,双方既无书面约定,所谓“2分利息”也缺乏充分证据。
接着,马洁律师又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因为借款资金是焦某向投资担保公司转贷所得,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且,她进一步提出已付利息折抵本金,经计算剩余未还本金应为27.9万元。最后,她主张按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还详细列明了分段计算清单。在庭审中,马洁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展开充分论证,并提交了详细的计算清单。通过这一系列动作,马洁律师构建了完整的抗辩体系,为郭某争取权益。
为了更好地维护郭某的权益,马洁律师运用了体系化抗辩与精细化代理的手段。她熟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九民纪要》相关规定,对“转贷资金导致合同无效”这一难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在马洁律师的努力下,原告焦某在诉讼中主动让出部分利息,将诉请调整为偿还本金38.5万元,利息自2015年3月10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结息时扣除已付利息10.6万余元。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马洁律师关于“合同无效”及“利息约定不明”的主张,但按较低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而非原告主张的2分月息,大幅降低了郭某的还款压力。原本本息合计超105万元,经过马洁律师的努力,最终还款压力得到了显著压降。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民间借贷纠纷,首先应该在借款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不要轻易进行口头约定,避免事后出现争议时无法举证。同时,要注意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确保借款合同的有效性。
收尾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通过系统性的抗辩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大家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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