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江苏的一个建筑工地上,钱某某在被申请人一某建筑劳务公司处工作时不幸受伤。经认定,钱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然而,劳务公司对于赔偿事宜却一直推诿拖延,这让钱某某一家陷入了焦虑之中。他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伤痛,还要面临经济上的巨大压力,每日的医疗费、后续的康复费用以及家庭的生活开支,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面对这种情况,钱某某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他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帮助江浙沪皖地区广大劳动者成功获得工伤赔偿,对于疑难工伤案件的认定、工亡案件及热射病认定工伤具有独到经验。钱某某找到陈律师时,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陈步青律师接手案件后,很快发现了案件的棘手之处。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多层分包、用工主体偿债能力弱的问题,如果仅起诉劳务公司,即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的窘境。于是,陈律师迅速制定了两步走的核心策略。
第一步,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及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将总包单位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主张其对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策略极大地增强了钱某某的谈判筹码。因为总包单位为了避免声誉受损和潜在连带风险,会主动向劳务公司施压。陈步青律师利用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成功地将总包单位拉进了这个案件中。
第二步,在调解方案中,陈律师创造性地引入了“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理赔权益转让”机制。建筑劳务公司购买了商业险,所以不愿意再进行赔偿。陈律师提出的这个机制,化解了企业的顾虑。他深知企业的痛点,通过合理的设计,让企业在支付赔偿后还能通过保险理赔获得部分“回血”。
在仲裁委主持的调解中,陈步青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谈判智慧。他灵活斡旋,一方面说服劳务公司接受一次性打包赔偿方案,另一方面明确总包单位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以换取总包单位的配合施压。调解协议中特别设置了逾期付款10,000元违约金条款,确保了执行力。更为巧妙的是,协议约定钱某某配合办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理赔,并将理赔款权益转让给劳务公司。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某不仅获得了10万元的赔偿,还有1万元的违约金保障。这一结果解决了钱某某后续的康复费用和家庭的生活开支问题,让他能够安心养伤。陈步青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了高超的专业能力和谈判智慧,他的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主审仲裁员也评价说:“陈律师这个案子办得漂亮,不愧是处理劳动工伤纠纷的专业律师。”
钱某某能成功获得赔偿,关键在于遇到了专业的律师并采取了正确的策略。如果你遇到类似的工伤纠纷,可以这样做:
1.及时收集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
2.不要轻易与用人单位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以免权益受损。
3.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劳动工伤纠纷律师,让律师为你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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