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月XX日14时50分,在宁波市XX区某路,刘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王司机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这一撞,撞碎了刘先生原本平静的生活,他不仅身体遭受重创,先后在宁波市中医院、奉化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3天,还面临着电动自行车损坏等财产损失。经司法鉴定,刘先生因事故致左踝关节开放性骨折等,构成九级伤残,这意味着他未来的生活可能会受到极大影响。面对后续高额的康复费、误工费等,刘先生心急如焚。
在一筹莫展之际,刘先生的家人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近百件案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他曾任职于财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索赔中伤者一方的沟通、对保险公司的判断尤为准确,实务中对非医保费用、交通事故二次致损或者扩大的损失等的索赔,经验丰富。“别担心,我们会尽力为您争取最大的赔偿。”杨福律师的话,让刘先生一家看到了希望。
接手案件后,杨福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刘先生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保险公司虽然垫付了18000元,但对于一些赔偿项目存在异议,尤其是误工费。面对保险公司的质疑,杨福律师没有退缩。他通过调取刘先生伤前的银行流水、伤后的收入证明等证据,精准计算出误工费为15755.59元。他还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向其阐明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
不仅如此,杨福律师还考虑到刘先生因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成功为其主张了8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争取到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在证据收集和整理阶段,杨福律师不辞辛劳,多次前往医院、交警部门等调取相关证据。他还运用自己丰富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刘先生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先生的经济损失合计388220.95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赔偿386320.95元(扣除已付18000元,尚需赔偿368320.95元),鉴定费1900元由侵权人王司机承担。杨福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刘先生争取到了高额赔偿。
主审法官在判后交流时说:“杨律师这个案子办得漂亮,不愧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评选的优秀律师。”此次案件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杨福律师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也彰显了他“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
刘先生能拿到37万余元赔偿,关键在于遇到了专业负责的律师。如果你刚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刻做三件事:
1.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凭证;
2.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详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3.第一时间咨询像杨福律师这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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