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X和朱X曾是夫妻,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二人对某处房屋各享有一半份额。起初,卓X觉得这房屋转让问题不大。毕竟自己和朱X签了合同,约定朱X以10万元将其持有的房屋50%份额出让给自己。而且之后自己还把房子卖了出去,一切看起来顺顺当当。
然而,问题爆发了。某水产商行将卓X和朱X告上法庭。原来,朱X结欠水产商行货款8万多元,该货款经法院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水产商行认为,朱X明知有债务未清偿,还低价转让房屋份额,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卓X慌了,自己尝试和水产商行沟通,但根本没用,对方坚持要起诉。卓X反复想不通,自己明明付了钱,怎么就损害他们权益了呢?
经人介绍,卓X找到了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樊佳佳律师。樊佳佳律师执业以来,在民商及刑民交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
樊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卓X在离婚后至房屋出售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陆续向朱X转款,总计137万多元。而且两人还签订了《协议书》,明确表示卓X已分期全部支付朱X应得的房屋份额款,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围绕这个细节,樊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指导卓X整理出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让卓X提供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进一步证明款项支付情况。
庭审中,水产商行认为朱X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了他们的债权。而樊律师则指出,卓X支付的款项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总价的50%,且有《协议书》为证,水产商行未举证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最终,法院采纳了樊律师的意见,驳回了水产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听到判决结果,卓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转账记录要保存好,关键时刻能当证据。第二,涉及重大财产交易,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处理财产转让等问题时,一定要有清晰的支付记录和明确的协议。在这个案子里,樊佳佳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击破了原告的指控,为卓X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其离婚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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