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先生本以为参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个不错的投资机会。他和辽宁XX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合作这个项目。协议里,公司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成先生依约向公司及股东刘女士转账54万作为借款。成先生觉得有协议在,应该问题不大。
可后来,公司除了完成备案变更,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都没履行。成先生多次书面催告,对方却无动于衷。成先生慌了,自己尝试和公司沟通,结果不仅没解决问题,还让情况变得更糟。他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
经人介绍,成先生找到了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隋常有律师。隋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微信沟通记录和书面催告函这些关键证据。这些记录能证明公司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围绕这些证据,隋律师指导成先生固定证据。他们翻出微信聊天记录,整理书面催告函,为诉讼做准备。
庭审中,公司辩称自己并未怠于履行义务,已办理完毕备案变更手续,不同意成先生的诉求。隋律师则依据关键证据,指出公司除了备案变更,其他核心义务都没完成,且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公司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成先生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合同要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二,履行合同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可得谨慎,遇到问题及时保留证据。在这个案子里,隋常有律师通过梳理微信沟通记录和书面催告函等证据,帮成先生成功维权,全额追回了投资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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