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唐某以朋友名义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用虚假资料骗取10万元项目补助金。2023年11月,他因涉嫌诈骗罪被指定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唐某起初觉得自己做得隐蔽,问题不大,心存侥幸。可随着调查深入,他慌了,自己尝试解释,却越描越黑,陷入焦虑和自我怀疑。
2025年3月,娄某所在公司负责天全某公司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维护。5月,娄某为使二氧化硫排放数据正常,干扰检测设施,导致氮氧化物含量失真,7月被环保部门发现。娄某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他本以为整改就没事,没想到还是被认定涉嫌污染环境罪,自己解决无果,十分焦虑。
2020年底,余某、李某、曾某共谋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余某购买发票,曾某联系买家,以2%的点子费获利。案发后,三人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他们起初觉得能瞒天过海,可被查后,心里没了底,不知如何是好。
三人辗转找到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坤律师。李坤律师仔细梳理材料,发现唐某案件中部分资料存在漏洞,证明力不足;娄某有自首、有效整改等情节;余某、李某、曾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等细节。
围绕这些细节,李坤律师制定策略。指导唐某一方收集资料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存疑;让娄某整理自首和整改的相关证据;为余某、李某、曾某准备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证据。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唐某诈骗罪,娄某污染环境罪,余某、李某、曾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李坤律师为唐某辩护,指出证据不足;为娄某强调犯罪情节轻微;为余某、李某、曾某说明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唐某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起诉;娄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余某、李某、曾某被判处缓刑。三人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做事要合法合规,别心存侥幸。第二,出事后主动自首,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第三,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认错悔罪。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不可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案子里,李坤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关键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结果,不愧是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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