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的徐丽平律师,执业于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离婚、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拥有十七年执业经验。在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完整呈现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攻防。原告司某主张被告张某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12万元及相应利息,依据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认为该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而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试图逃避履行付款责任,这给原告的维权带来了一定阻碍,原告面临着若无法有效证明协议效力,诉求可能不被支持的困境。
徐丽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一系列抗辩策略。首先重点收集、核查核心证据,包括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协议书等,以证明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针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依法协助法院推进缺席审理程序,避免案件因被告逃避诉讼而拖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充分论证被告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明确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2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庭审中,虽然被告未到庭,但律师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全面呈现案件事实及证据。对于协议的合法性和被告的违约行为进行了有力论证。律师指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告不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被告未按约定支付12万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2万元的诉讼请求;因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约定利息,驳回原告的利息主张。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12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3820元由被告负担。
从该案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核查协议合法性与真实性以佐证协议效力;积极应对被告缺席情形,推进诉讼程序;精准论证被告违约行为,维护原告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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