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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改车库致电梯损坏,8600元赔偿款能否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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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482人看过
导读:小区里,业主为占公共区域私改车库,挪动电梯主板箱致电梯严重损坏、长期停运。物业公司和多名业主委托律师维权,要求侵权人承担8600元电梯维修费用。
业主私改车库致电梯损坏,8600元赔偿款能否讨回?

小区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有位业主为了占用公共区域,私自改造车库,还擅自挪动电梯主板箱,结果电梯严重损坏,长时间停运,这可给整单元的业主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物业公司和多名受害业主实在忍无可忍,共同委托杨连东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8600元的电梯维修费用。

杨连东律师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都颇有建树。他拥有法院、税务、检察院、纪委监委多系统从业经历,法律功底扎实,实务阅历深厚。在这起案件中,他接到委托后,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固定了关键证据,像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把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过程完整地呈现出来。

庭审时,被告提出了“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多项抗辩。但杨律师毫不畏惧,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层面清晰地证明了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经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了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还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原本拒不担责的侵权人最终被依法判令全额赔付,物业公司与受害业主的经济损失全部追回,电梯维修费用得到圆满解决。

杨连东律师始终秉持着诚信担当、认真负责、充分沟通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注重全程充分沟通,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焦点。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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