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面临着各类复杂的法律困境,黄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且后续可能变更为诈骗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某某等18人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及多个罪名和4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杨某某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两罪,刑期可能达十年以上;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3500万被提请批捕;谢某被指控违法发放贷款6700余万元;苗某某被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高某某涉嫌强奸罪;王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闫某某等涉及股权转让纠纷再审及检察监督;还有多起民事案件如共有物分割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合同争议仲裁、民间借贷纠纷等。
大众在面对这些案件时,容易陷入一些认知误区。比如在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大众可能仅依据侦查机关查明的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就认为必然会按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量刑,而忽略了对具体犯罪事实的细致分析。在王某某涉黑案中,大众可能认为被指控的4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都会被认定,而没有考虑到侦查和诉讼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以及证据的有效性。在李某某合同诈骗案中,大众可能只看到报案内容和诈骗金额,而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是民事纠纷被刑事手段介入。
律师第一时间看到的核心矛盾各有不同。在黄某某案中,律师关注到指控的收取出场费和销售白酒非法获利两部分犯罪事实存在问题,需要详细梳理以确定哪些事实不成立。在王某某涉黑案中,律师发现侦查至庭审整个诉讼程序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个案是否构罪的问题。在李某某合同诈骗案中,律师判断这是相对方欲通过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关键在于证明案件的民事性质。在谢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律师要确定谢某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作用,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及犯罪情节的轻重。
在办案动作方面,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的杨娜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411787318)在黄某某案中,详细梳理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收取出场费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不成立的意见,最终促使检察机关采纳,确定犯罪金额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在法院审理阶段,积极与法官沟通,提交被告人坦白应作为量刑情节的法律意见,并促使被告人及家属退赔获得谅解,促成量刑建议未调整。在王某某涉黑案中,作为第一被告律师陈琦的助理全程参与一审,辩护团队提出数十项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从多方面进行充分辩护。二审中,以第一被告律师身份加入团队,以发现新证据、一审存在重大程序违法等问题争取到开庭审理。在李某某合同诈骗案中,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使李某某被取保。移送审查起诉后,全面深入阅卷、和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双方民事诉讼情况,形成法律意见并提交辩方证据,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提交补充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谢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及时和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沟通意见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先后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深入阅卷,和检察院充分沟通意见,最终北京一分检对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坚持每周会见,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并安抚情绪。和侦查人员沟通后,和家属沟通了解有利证据,调取证据连同不批捕意见提交检察院,使苗某某被取保候审。在高某某强奸案中,会见后及时提交意见及申请使高某某被取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阅卷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法律意见,建议检察院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王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会见了解情况后提交法律意见及取保申请,最终案件以行政处罚结案。
真实结果方面,黄某某案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王某某涉黑案一审判决部分犯罪事实未认定,二审判决更多犯罪事实被认定为组织外犯罪,刑期有不同幅度调整,目前正在申诉中;李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谢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北京一分检作出不起诉决定;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未被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高某某强奸案仍在审查中;王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以行政处罚结案。
始终以理性思维拆解案件、坚持按事实与法律推进。杨娜娜律师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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