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场交通事故让一个家庭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死者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停靠在路边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死者当场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死者与货车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然而,后续的赔偿问题却让死者的家属陷入了困境。
死者的配偶、两名女儿和一名儿子作为原告,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XX公司和货车实际车主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61823.9元。但被告保险公司以责任认定不当、死者存在过错为由,拒绝承担精神抚慰金及相关费用,双方就此形成了核心争议。
在这个关键时刻,李珂律师走进了这个家庭。李珂律师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在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同时还是乡政府法律顾问。他执业已有11年,执业证号为14117201610704046,服务地区为河南-驻马店。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
李珂律师接收案件后,凭借3500起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第一时间固定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亲属关系证明、保险单、户籍及赔偿标准依据等全套证据,为案件夯实了事实基础。曾经在处理众多交通事故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庭审中的辩论至关重要。在庭审中,他坚决维护交警部门合法有效的责任认定,针对保险公司的无理抗辩,他进行了逐条反驳。
针对同等责任下精神抚慰金难以支持的行业难点,李珂律师结合死者年龄、家庭情况与司法实践,充分论证了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合理性。同时,他优化了诉讼主体,撤回对司机的起诉、追加实际车主为被告,聚焦保险赔付核心争议,简化了诉讼流程。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珂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全部抗辩主张,认定事故责任划分合法有效,6万元精神抚慰金于法有据。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限期向原告全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
李珂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将委托人的满心烦忧视若己事,从咨询解惑到案件办结,全程亲力亲为,耐心倾听委托人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结合委托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他不玩套路、不夸大其词,以真才实学立足,以实干担当赢心,真正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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