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供货方,满心欢喜地以为完成玉米供货、开具发票后,就能顺利收到货款。可没想到,被告一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下444754.8元就一直拖着不给。公司起初觉得,签了合同,有供货凭证,这钱迟早能要回来,问题不大。
但多次催款都没结果,公司慌了。自己去跟被告沟通,被告二说自己只是货物接收方,没付款义务,被告一更是直接拒不到庭应诉。公司反复想不通,怎么就碰到这样的事,焦虑感不断袭来,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哪里没做好。
经人介绍,公司找到了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的毕晓娜律师。毕律师执业期间承办数百起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毕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证据时,发现发货单、地磅结算数据等这些细节能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方、实际供货量和欠付货款金额。这些被公司之前完全忽略的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些细节,毕律师指导公司整理好原料购销合同、银行交易明细、微信催款记录等证据。同时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主张欠付货款本金,并按LPR上浮50%的标准合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清晰厘清被告二仅为货物接收方、不承担付款责任的法律关系。
庭审中,被告二坚称自己没付款义务,被告一依旧不见踪影。毕律师当庭指出,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一的违约事实,被告二只是接收货物,不承担付款责任。经过激烈交锋,法院完全采纳了毕律师的代理意见。公司一开始紧张得不行,听到判决结果,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本金444754.8元,并按年利率5.175%支付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后要留存好供货、结算、发票等相关凭证。第二,催款记录要保留,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合同纠纷别慌,关键证据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毕晓娜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适用法律,助力公司全额追回货款及利息,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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