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
桂X受雇于某装饰公司,在拆除工程施工时意外摔伤,构成九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承担70%主要责任,判决赔偿16万余元。然而,装饰公司不服,以责任划分失衡、多项赔偿不合理、漏扣垫付费用为由提起上诉。
桂X委托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周建珍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811038242)代理二审应诉。周律师精准拆解上诉理由,针对责任比例、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垫付费用扣减等异议,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逐一反驳。同时,梳理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等关键证据,强化一审判决的事实支撑。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装饰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桂X胜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
运输合同纠纷二审
一审原告某运输公司胜诉后,被告程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实际欠款仅1万余元,称此前支付的8万元均为本案运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
原告委托周建珍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周律师精准质证被告提交的磅单、对账单等新证据,从关联性、真实性角度否定其证明效力。重申微信对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对账金额及被告无异议事实。清晰阐述被告与原告负责人存在其他业务往来,其主张的8万元并非本案运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原告胜诉成果得到巩固。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某装饰公司承接被告木门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约定18.8万元装修款以被告供应木门款全额抵扣。原告完工交付后,被告未足额供应木门,原告还垫付部分门款,对账后被告欠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周建珍律师提起诉讼。
周律师全面整理供货单据、垫付凭证、微信沟通记录等,精准锁定欠款金额。依据合同约定及对账结果,准确核算装修款、垫付门款及抵扣金额。庭审中针对被告的供货争议、责任推诿等抗辩,逐一质证反驳。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4万余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自2025年6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部分。
普法提醒
在劳务、合同等活动中,一定要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到纠纷时,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票据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周建珍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上述三起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件中,她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专业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上诉方的复杂抗辩,还是厘清合同纠纷中的责任与款项,周律师都能迅速抓住关键,用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赢得胜利。在法律领域,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权益的保护的伞。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周建珍律师,在各类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和深厚的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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