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李敏从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进入北京大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她在此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但并不满足于此。此后,她辗转于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江西瀛畅律师事务所、江西鹏景律师事务所等,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2026年3月,李敏成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在不断的职业转变中,她逐渐形成了精准分析案件、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执业理念。
这种理念源于她多年的职业经历。从助理到主任,她接触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深刻认识到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仔细分析和精准把握。在处理案件时,她会从多个角度审视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以一起保险纠纷案件为例。被上诉人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通过旅游公司投保了意外险。保险公司主张“比例赔付”条款,认为应按此进行赔付。李敏接受委托后,首先精准定性“比例赔付”条款为免责条款。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将该条款成功定性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从而触发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接着,她详细剖析了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的缺陷,指出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问题,并强调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在一审中,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在二审中补充提交了电子保单。李敏针对该电子保单,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有力驳斥,使其证明目的落空。最终二审维持原判,被上诉人获得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上限及医疗费用补偿,合计近某万元,避免了因保险公司主张的比例赔付而可能被大幅扣减的风险。
事后,当事人对李敏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没想到律师能如此细致地分析案件,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执业至今,李敏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凭借其精准的分析和全力以赴的态度,在民商事领域取得了众多理想的案件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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