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东阳市公安局的拘留决定如同一记重锤,砸向了杨X及其家人。原来,杨X因朋友间的矛盾,与他人相约持械聚众斗殴,在斗殴过程中,杨X一方的一名参与者被对方砍至轻伤二级,他也因此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
杨X本是一个心智还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初中文化的他法律意识淡薄,仅仅是出于“朋友义气”就被动参与了这场斗殴。他在斗殴中并非首要分子,作用较小,而且自己也受了伤。案发后,他表现出了强烈的悔意。
家属在杨X被刑拘后,第一时间委托了浙江百工律师事务所的张英律师。张英律师接受委托当日,就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全面了解案发经过、其在斗殴中的具体行为、动机及认罪态度。律师发现杨X的诸多从轻情节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强调未成年人身份、无社会危险性、有固定住所及监护人、愿配合调查。2024年1月30日,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杨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英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她提出杨X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杨X无前科,系初犯、偶犯,斗殴中未直接致伤他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完全符合条件。同时,律师协助申请对杨X进行社会调查,结果表明其家庭监护条件良好,平时表现尚可,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张律师还主动联系杨X所在社区、学校,制定了一套六个月的帮教方案,并书面提交检察院。此外,她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促成杨X家属代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最终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2024年4月2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杨X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考验期内,张英律师持续监督、指导杨X遵守各项规定,每月与杨X及其法定代理人通电话,提醒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表现报告。最终,杨X在考验期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024年10月,考验期满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考察认为,杨X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据同条第二款,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杨X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不影响其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除了这起未成年持械聚众斗殴案,张英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也有出色表现。在十级伤残交通事故案中,张英律师代理金X起诉,面对保险公司的各种抗辩,如非医保费用按20%扣减、误工费需劳动合同及流水证明等,她提交完整医疗记录、工资流水、鉴定意见等证据,主张全额赔偿。最终成功将非医保扣减仅压缩至600.83元,误工费3.5万元全额支持,医保统筹报销不扣减,重新鉴定申请被撤回,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21.5万余元。在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无保险案中,张英律师代理原告杨X,通过锁定有赔偿能力的汽修服务部等被告,促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28万元赔偿,达诉求的83%。
普法提醒:未成年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朋友义气”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遇到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在交通事故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英律师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至今已有7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7201911097347。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在这起未成年持械聚众斗殴案以及交通事故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展现了强大的办案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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