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行为并不少见,但每一起盗窃案背后的法律认定和判决结果却各有不同。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发生在沧州的一起盗窃案,这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意想不到。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被告人XXX和XXX。202X年X月1X日22时许,XXX乘坐XXX驾驶的汽车从河间市来到沧州市。XXX下车后穿走了车上的迷彩棉服外套,随后在00时许,XXX步行至高新区的一个小区地下车库负二层。他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破窗器,砸坏了两辆轿车的车窗玻璃,分别从车内盗窃了现金1X万元和X00元。盗窃后,XXX联系XXX开车来接,在回河间市的途中还停车丢弃了作案工具。而XXX使用盗窃所得的XX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XXX在明知XXX来沧州“搞钱”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驾驶车辆接送XXX实施盗窃,并在事后收取了1200元。经认定,车辆玻璃损坏价值2XX0元。
这起案件被公诉机关起诉到了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王艳翠律师和张XX律师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与了此案。王艳翠律师可是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8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突出的专业能力。她曾办理过很多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和罪轻辩护案例,这次面对这起盗窃案,她也有着自己的办案思路。
在庭审过程中,争议最大的就是盗窃数额的认定。被告人XXX辩称自己在被害人XXX车内仅盗窃现金X2X00元,其指定辩护人也认为指控被告人盗窃金额为1X万元的证据不足。他们觉得XXX供述细节稳定、一致,对盗窃X2000元现金的特征描述具体、连贯,无矛盾之处,符合一般盗窃行为人对赃款的记忆规律。而被害人主张车内有1X万元现金,但在案没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该主张,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在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窃取1X万元现金的情况下,差额不应纳入盗窃数额认定范围。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王艳翠则提出,XXX在共同犯罪中所起次要、辅助作用,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显,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案发后XXX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而且XXX获利较小,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她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盗窃金额1X万元的证据不充分,希望合议庭对XXX从轻处罚。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人X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XXX为XXX实施盗窃提供帮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对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法院根据盗窃现场监控视频与公安机关侦查实验比对,结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等在案证据,认定被告人XXX在被害人XXX车内盗窃现金为1X0000元,没有采信二被告人辩护人关于应认定盗窃数额为X2000元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XXX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XXX有多次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XXX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不过,被告人XXX用部分赃款购买的车辆被依法扣押,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X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宽处罚;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X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X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XXX退赔被害人XXX被盗款1X0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XXX的车牌号为XXX汽车一部,依法变现后用于退赔上述款项,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盗窃案件中,盗窃数额的认定是非常关键的,它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同时,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因素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我们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在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发现身边有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小心成为了盗窃案件的被害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王艳翠律师这样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