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时的证据收集法

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时的证据收集法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8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更多>
导读:盛春龙律师会先指导当事人收集多方面证据。在某离婚案中,他指导原告收集感情不和、分居、利于孩子成长等证据,最终原告的诉请得到支持,成功离婚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和部分财产。的过程中
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时的证据收集法

离婚纠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盛春龙律师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证据不足导致诉求难以实现的问题。为此,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证据收集方法。

盛春龙律师的证据收集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有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可直接提供,若实在无法举证,则由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因为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通过收集这方面的证据,能让法院更直观地了解双方的感情状况。第二步,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收集原告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长。第三步,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也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问题,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有助于当事人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以一起离婚案件为例,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某甲委托盛春龙律师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他的证据收集方法开展工作。他指导原告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由于难以找到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便让原告详细陈述了感情破裂的原因。同时,收集了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以此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另外,还收集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具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从业资格。他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等法律事务。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多年,他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已妥善处理了数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此后的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他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收集方法,帮助众多当事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