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重审:如何大幅核减犯罪数额获轻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重审:如何大幅核减犯罪数额获轻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8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青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47人 执业10年
律所: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720171001132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54084955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具有十多年法律方面从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办案经验丰富、技巧娴熟。
更多>
导读:在金融犯罪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较为常见。东明县XX有限公司及徐X涉嫌此罪,一审判决后上诉发回重审。案件涉及近二十年资金往来,数额巨大且情况复杂。陈青友等律师介入后,如何抽丝剥茧,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让我们一同探寻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重审:如何大幅核减犯罪数额获轻判?

重审破局:梳理复杂资金往来

东明县XX有限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以口口相传方式向859人非法吸收存款5375.929万元,徐X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导相关工作。案发前归还3904.489万元,造成存款人损失1471.44万元。一审判决后徐X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陈青友律师团队介入。

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徐X,全面细致查阅卷宗材料。面对近二十年的资金往来明细、账本、银行记录等海量证据,律师团队逐笔核对,梳理出公司成立前的资金往来明细、亲属间借贷凭证、重复转存的人次及数额等关键证据。

精准辩护:多项意见获法院采纳

在重审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指出2006年3月公司成立前的资金往来多为徐X亲属间借贷且无利息承诺,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公诉机关指控数额未区分重复借款等情况,相关款项不应计入;徐X有自动投案情节应认定自首;徐X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其及亲属积极还款获部分受害人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

陈青友律师凭借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上千件案子的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提出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法院最终采纳多项意见,大幅核减犯罪数额,认定公司成立前的90.0733万元及账本中未实际发生的323万元不计入犯罪数额,最终认定犯罪数额为4582.2949万元,集资参与人损失数额也相应核减。虽未认定徐X自首,但认可其坦白情节,采纳其他从轻情节。

普通人建议与律师帮助

普通人遇到类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问题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往来凭证、合同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陈青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任职于某县政府法制科,熟悉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他会根据具体案情,仔细研究找到最佳辩护路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凭借其长期处理刑事案子的经验,能精准梳理案件焦点,挖掘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判决。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