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电脑租赁案件中,某原告与被告是同学关系。2025年5月,被告因兼职需要向原告租赁一台小米笔记本电脑,约定租金为150元/天。原告因撰写毕业论文多次要求被告返还电脑,被告却拖延拒不归还,还出具了确认欠款8000元及相应利息的欠条,并承诺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被告曾短暂返还电脑,后又借走且未按承诺返还,也未支付租金。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了罗荣华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2011275438)提起租赁合同诉讼。罗律师重点梳理案件核心事实,聚焦租赁合同成立、履行及被告违约行为,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证据,确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租金约定、被告拖欠租金及拒不返还电脑的违约事实。面对被告缺席审理、无答辩及证据的情况,罗律师完善证据链,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事实依据,同时区分欠条性质与实际履行情况,合理主张租金金额。庭审中,罗律师重点举证双方租赁合同关系成立、被告违约的相关证据,清晰阐述原告的核心诉求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罗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小米笔记本电脑一台,支付租金285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不合理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车辆出借后损毁遭拒赔的案件。某原告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后借给未成年被告,后车辆由无驾驶资格的被告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租赁公司起诉原告,原告履行部分赔偿义务后委托罗荣华律师提起侵权责任诉讼。罗律师重点梳理案件核心事实,收集生效民事判决书、录音等证据,确认原告已承担的赔偿责任、各被告的侵权行为及过错,明确合理损失金额。针对各被告的抗辩意见,罗律师提前准备反驳证据。庭审中,罗律师举证充分,反驳各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判决驾驶被告赔偿原告各项合理损失239663.49元,未成年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在95865.4元范围内与驾驶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一个承揽工程报酬拖欠的案件中,某建材经营部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建材经营部完成玻璃雨棚安装后,建设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报酬。建材经营部委托罗荣华律师提起诉讼。罗律师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确认建设公司员工的职务代理行为、双方合同约定及结算金额。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罗律师提前反驳。最终法院判决建设公司支付建材经营部安装报酬65159.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在二孩家庭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罗XX与被告王某某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问题存在争议。罗荣华律师全面梳理案情,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通过分层协商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名下车辆、私人生活用品等专属财产,明确婚内各自债务各自承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罗荣华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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