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离婚纠纷中,当事人ZX陷入了困境。原、被告2019年相识恋爱,2023年生育一子小Z,2025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相互怀疑对方存在婚姻不忠行为,矛盾持续激化。2025年11月,女方携孩子离家,后于2026年3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判令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抚养,要求被告自2026年1月起按270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总计518400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储蓄27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此时,ZX找到了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侍晓睿律师接手案件后,耐心地对案件进行梳理。她仔细研究双方提供的证据,与ZX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在梳理过程中,发现原告存在婚姻不忠、赌博陋习等情况,且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不适宜抚养子女。
在依法取证方面,侍晓睿律师协助ZX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以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她还深入了解被告的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为后续的抗辩做好充分准备。
在稳步推进案件方面,侍晓睿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她提出被告同意离婚,但离婚原因系原告存在婚姻不忠、赌博陋习,并非原告诉称理由;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且有赌博恶习,不适宜抚养子女,请求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被告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即便法院判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应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同时保障被告探视权。
在整个过程中,侍晓睿律师如实告知ZX案件的进展和可能出现的结果,让ZX对案件有清晰的认识。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最终判决准予W某与ZX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6年4月起每月26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侍晓睿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精准抗辩,削减了原告不合理的诉求,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整至800元/月,驳回了财产分割诉求,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她还梳理案件细节,澄清了原告关于被告婚姻不忠的不实指控,还原了离婚真实原因,客观呈现了案件事实。侍晓睿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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