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柴某的事儿。2021年3月,柴某经人介绍承接了某餐饮管理公司映巷店装饰工程的室内外电焊工施工工作。4月1日,他和吕某签了《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约定了工程总价和铁皮材料结算方式等。施工中,有屋顶改动增项费用,柴某还垫付了铁皮材料款,可吕某和装饰公司却相互推诿,拒不支付款项。
刘学勤律师有着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背景,这让他在面对此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作为支撑。2022年1月11日,他接受柴某委托后,马上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饰公司和吕某连带支付38571元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
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刘学勤律师敏锐地察觉到需要追加相关主体,以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于是他依法申请追加吕某为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及沈某为第三人,法院也予以准许。庭审里,装饰公司以非协议当事人等理由提出免责抗辩,而吕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
一审法院支持了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吕某不服上诉。刘学勤律师作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强大的专业能力。他继续代理柴某参与二审诉讼,针对吕某的上诉理由进行了针对性答辩。由于各方在二审中均未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某上诉,维持原判。
从法律逻辑上看,案涉《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虽因双方无施工资质而无效,但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柴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款项,且有充分证据佐证欠款金额。装饰公司违法转包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吕某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后果。刘学勤律师精准地把握了这些法律要点,为柴某制定了有效的诉讼策略,维护了柴某的合法权益。
再看刘X诉汪X离婚纠纷案。刘X和汪X婚后感情不和,刘X委托刘学勤律师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刘学勤律师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刘学勤律师全程参与。他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聚焦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制定了以调解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在调解过程中,刘学勤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婚姻家庭法律专业知识,与对方及代理人积极沟通协商。针对子女抚养费标准、财产折价款支付期限、探视权具体方式等关键条款据理力争。他注重调解协议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对各项易产生争议的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细致的约定,明确了债权债务归属,避免了后续潜在纠纷。
最终,在刘学勤律师的专业协助下,双方达成了合法有效的离婚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该协议明确了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和探视权等内容,案件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这样既减少了双方及子女的诉累,又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委托人和平、高效解决离婚纠纷的诉求。
刘学勤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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