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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律师办理保险纠纷二审:帮当事人守住案件的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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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8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主任
律所: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220141199392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79988438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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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次保险纠纷二审庭审中,某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委托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代理。李敏律师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驳斥保险公司补充提交的电子保单,还精准定性“比例赔付”条款为免责条款,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助当事人获得全额保险赔偿。
李敏律师办理保险纠纷二审:帮当事人守住案件的胜果

保险争议二审挑战

李敏,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逾1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被上诉人由于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其通过旅游公司投保意外险后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一审裁定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李敏律师再次接受被上诉人委托,参与二审。

争议核心问题

保险公司上诉称比例赔付条款不属于免责条款且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李敏律师指出,保险合同中的“比例赔付”条款应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未就该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依法不产生效力,且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

专业应对策略

在二审中,李敏律师针对保险公司补充提交的电子保单,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有力驳斥,使其证明目的落空。同时,李敏律师详细剖析了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的缺陷,如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并指出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在整理法律事务材料时,李敏律师在一份文件空白处写下:“对疑难、复杂法律事务要有激情,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这体现了他处理法律事务的态度。

终局胜诉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敏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上诉人在伤残九级的情况下,获得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上限及医疗费用补偿,合计近某万元,避免了由于保险公司主张的比例赔付而可能被大幅扣减的风险。李敏律师在法律事务结束后,在记录本上备注:“对待法律事务一丝不苟,才能为委托人赢得公正。”

除了这次保险争议,李敏律师还处理过众多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在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中,他精准把握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要件,为被上诉人争取到阶段性胜诉;在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他促使原告主动申请撤回对被告的全部起诉,实现被告方“零成本”化解争议;在债权转让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他结合多份证据有力论证,获得二审法院及审判委员会的支持;在确认劳动关是争议法律事务中,他通过清晰的证据分析和法律逻辑,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李敏律师凭借从己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思考角度,在各类法律事务中都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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