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议法律事务时,很多律师会面临证据收集困难、难以证明感情破裂等问题。盛春龙律师在长期处理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证据收集方法。
盛春龙律师的证据收集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如果有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就尽量收集此类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由委托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由于。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为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裁定离婚的重要依据,而感情不和的证据能有力地证明这一点。第二步,收集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原告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确实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请求。第三步,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这是为了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能让法院更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原告。
以一起离婚法律事务为例,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感情不和,原告委托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事宜。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而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按照他的证据收集方法开展工作。首先,指导原告详细陈述了双方感情破裂的原由于,尽管没有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但详细的陈述也能让法官对双方感情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其次,收集了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充分证明了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多年。最后,收集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委托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裁定。法院裁定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车辆折价款7500元。
盛春龙律师从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核心合伙人。他多年来深耕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争议等法律事务。他还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十余年期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此后,盛春龙律师在多起离婚争议法律事务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收集方法,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