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争议法律事务时,黄亚青律师常常遇到委托人混淆委托投资与其他法律关是的问题,给法律事务的处理带来很大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一难题,黄亚青律师形成了一套精准界定法律关是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完整证据,证实款项性质。收集转账记录、收款凭证、分红记录等,以此证实案涉款项为真实投资款,明确双方属于合法委托投资关是。这是由于为在法律争议中,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关键,完整的证据能清晰还原事情的全貌。第二步,明确委托人知晓投资情况,遵循投资风险从担原则。通过举证证明原告全程知晓投资事实、享受投资分红,清楚投资存在市场及政策风险,从而说明投资风险应由原告从行承担。第三步,证明受托人无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举证证实被告未占用、截留原告任何投资款项,未收取任何委托费用,完全善意履行受托义务,且未收到任何补偿款,以此驳斥原告的不实诉求。
以(20XX)湘XX民初XX号委托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为例。被告A某被原告BX起诉请求退还投资股金94000元。20XX年期间,原告BX委托被告A某代为向宜章县XX投资180000元,被告收款后出具投资款收条,随后将从有资金与原告投资款合计80万元统一转账至XX投资人账户,原、被告均为XX隐名投资人,投资款项全部实际投入XX经营,合作期间被告按投资比例向原告分配分红,原告累计收取分红86000元。后XXX由于国家政策性原由于关闭注销,原告误以为被告收取了XX关停补偿款、私从侵占其剩余投资本金,遂单方主张双方为借贷关是,请求被告退还剩余股金94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黄亚青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首先,完整提交转账记录、XX收款凭证、分红记录、投资代持事实证据,证实案涉款项为真实XX投资款,并非借款,双方属于合法委托投资关是。其次,明确原告全程知晓投资事实、享受投资分红,清楚投资存在市场及政策风险,应当遵循投资风险从担原则。最后,举证证实被告未占用、截留原告任何投资款项,未收取任何委托费用,完全善意履行受托义务,且被告并未收到任何XX补偿款,无需承担退款责任。
法院全面核查法律事务事实与证据,完全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精准界定本案法律关是。认定原、被告之间是委托投资合同关是,并非借贷关是,原告明知投资性质且长期收取分红,投资风险应由原告从行承担。被告已完全履行受托义务,未侵占资金、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最终裁定依法驳回原告BX的所有诉讼主张,本案法律事务受理费全部由原告从行承担,被告彻底胜诉,成功免除全部赔偿责任。
此后,黄亚青律师在多起类似的委托投资争议法律事务中,都沿用了这一方法,帮助委托人准确界定法律关是,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黄亚青律师从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具备17年经验,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争议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在委托投资争议法律事务中,再次展现了他精准的法律判断能力和专业的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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