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争议法律事务时,刘武律师常常遇到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的情况,如未如实告知、既往症免责、伤情不达标准等。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他逐渐形成了一套精准运用证据链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深入研究法律事务细节,精准锁定核心事实。像在人身保险争议中,要明确关键争议点,如电子投保是否本人操作、伤情是否符合全残标准等。这是由于为只有抓住核心,才能有的放矢地收集和运用证据。第二步,围绕核心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记录、司法鉴定意见等,从不同角度证明委托人的主张。这样可以让证据更具说服力,增加胜诉的可能性。第三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迫使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举证责任推向保险公司,让其证明从己的拒赔理由成立。
以李某的人身保险合同争议案为例,2020年1月,李某通过平人寿业务员龚某投保了“平e生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1日。2020年10月,李某由于主动脉根部动脉瘤等疾病住院,从付医疗费76949.75元。保险公司以李某投保前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主张是“既往症”免责。刘武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按照上述方法展开工作。首先,精准锁定“电子投保非本人操作”这一核心事实。然后,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电子保单是业务员代为操作,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未能证明本次疾病与既往症的由于果关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后,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庭审中,法院采纳了刘武律师的意见,裁定被告支付李某医疗保险金76949.75元。
刘武律师从2018年执业以来,凭借这套精准运用证据链的方法,在多起保险争议法律事务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卢某的人身保险争议中,律师精准解读全残条款,以司法鉴定意见为核心证据,结合多份医院诊断记录形成证据链,成功推翻保险公司“伤情不达全残标准”的抗辩,为卢某争取到48万元的全残保险金。此后,刘武律师在处理类似保险争议法律事务时,都沿用这一方法,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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