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如何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是每一位专业律师肩负的重要使命。刘瑞云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深耕多年,以其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下面就通过两起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刘瑞云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思路与方法。
案例一:周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周某因头晕、头痛两月余,于2021年4月5日入住某医院。此前他曾被诊断为脑梗塞,此次入院是为进一步诊治。医院为其进行了主动脉弓加全脑血管造影术和经皮大脑中动脉支架置入术,但术后周某突发血氧饱和度下降、无自主呼吸,经抢救后家属拒绝转重症监护室及急诊颅脑CT检查并要求出院,周某在出院途中死亡。周某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院则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是家属拒绝进一步治疗导致患者死亡,且认为鉴定责任比例过高。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周某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医院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及金额。经法院委托鉴定,医院存在病情稳定情况下行介入治疗适应证把握不佳、术前未给予脑血管灌注影像学评估等过错,该过错与周某死亡有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原因至次要原因之间。最终法院认定医院对家属合理损失承担40%赔偿责任,总计赔偿31.7万余元。
案例二:李某甲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患者李某甲因“头痛乏力”等症状入住某医院,诊断为右鞍旁脑膜瘤等多种疾病。医院为其行脑膜瘤切除术,术中出血较多,术后出现偏瘫等多种症状及脑积水等并发症。此后李某甲辗转多家医院治疗9次,最后一次住院后家属要求自动出院,李某甲回家后死亡。家属认为医院诊疗有严重过错,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7万余元。医院则认为医方已全面评估和进行针对性治疗,不存在告知不充分等问题,认为鉴定意见主观,请求承担20%以下责任。
本案核心争议为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原因力大小。法院根据鉴定意见,认为医院诊疗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有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酌定医院承担35%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3.5万余元。
刘瑞云律师办案思路
在周某案中,诉前刘律师精准指导家属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这为案件确立了核心证据。庭审时,紧扣鉴定意见中“适应证把握不佳”及“术后未行CT检查”等关键过错,成功论证了医疗行为与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同时细致核算赔偿项目,确保诉求合理。在李某甲案中,刘律师精准梳理患者多次住院病历,捕捉到医院在术后并发症处理及病情评估上的疏漏。针对医院“已充分评估和告知”的抗辩,结合鉴定意见质证,争取到较高赔偿比例。
可复用维权实操要点
1.及时申请鉴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尽快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原因力大小,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如周某案和李某甲案,司法鉴定在确定医院责任上起到了关键作用。
2.仔细梳理证据:认真梳理病历等相关证据,从中发现医院的诊疗漏洞和过错。像李某甲案,刘律师通过精心梳理病历找出了医院在术后处理和评估上的问题。
3.合理核算诉求:在提出赔偿诉求时,要合理核算各项法定赔偿项目,确保诉求既合法合理,又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诉求过高或过低。
高频法律咨询解答
问题1:若家属拒绝积极治疗导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就可完全免责?
解答:不一定。如周某案,即使家属拒绝进一步治疗,但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死亡后果有因果关系时,医院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认定需依据司法鉴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问题2:医院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怎么办?
解答:医院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问题。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重新鉴定。在案例中,医院虽对鉴定责任比例有异议,但法院是结合鉴定意见和案情综合判断责任比例的。
问题3: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解答:通常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常见法律认知误区
误区1:认为患者死亡全是医院责任。
错误所在: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不能简单认定医院负全部责任。像周某案中家属拒绝进一步治疗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不利后果:过高期望诉求可能导致维权陷入僵局,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
误区2:轻视鉴定意见作用。
错误所在:鉴定意见是确定医院过错和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具有较高证明力。不利后果:不重视鉴定可能导致无法准确认定医院责任,影响赔偿诉求的实现。
误区3:认为医院称无过错就无责。
错误所在:医院的自我辩解不能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需通过司法鉴定和法院审理判断。不利后果:轻信医院说法可能使患者家属放弃维权或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案例复盘总结
这两起案例中,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医院的过错责任和赔偿比例。通过鉴定明确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关键。但需要明确的是,本案结果基于特定事实与证据,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处理结果。
刘瑞云律师,上海正策(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拥有郑州大学医学、法学双学位,医学类正高级职称。她从医院法务部主任到律所副主任,深耕医疗法律领域三十余年,是中原地区少有的复合型专业律师。双重专业背景让她能精准把握医疗纠纷核心,丰富的实务经验使她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上成果显著。她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务实、高效”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医疗纠纷等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寻求她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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