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这个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其危害程度超乎想象。一个鸡蛋从4楼抛下就可能致人头部肿痛,从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18楼抛下甚至可致人死亡。而在云南昆明,就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
家住昆明市官渡区XX26栋的潘XX,外出回家走到单元楼下时,不幸被楼上掉下的瓷砖砸中左侧头部,头部流血倒地。邻居见状立刻拨打120并报警,还找来毛巾帮他止血。随后,潘XX被送往医院,辗转三家医院治疗,花费30余万元,最终被确诊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二级伤残。然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牛街庄派出所立案侦查后,却找不到责任人。
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和家庭的沉重负担,潘XX的家人无奈之下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26栋221名住户以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此时,满林强律师登场了。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工亡)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满林强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满律师有着深刻的理解。该条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满律师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认为本案中自然人被告即幸福邻里小区26栋二层(含二层)以上所有的房屋使用人均可能系加害潘XX的建筑物使用人。在庭审中,虽然有4名住户提交了证人证言、乘坐地铁微信账单、滴滴车行程记录、住宿记录等证据资料,证明事发时不在现场不是侵权人,但满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指出这些证据不能排除4名住户存在从高空抛砖的可能性。对于被告物业公司,满律师认为其未举证证明就涉案26栋住宅楼进出口、楼道走廊等重要位置制定了科学、有效、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对防止高空抛物、提倡文明生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宣传,且未安装视频监控,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经过满林强律师的努力和专业辩护,官渡区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潘XX的医疗费、后期医疗费、出院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为986680.72元,结合本案案情,221名住户赔偿80%的经济损失即789344.58元,每人赔偿3620.85元,物业公司赔偿20%的经济损失即197336.14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危险情况的发生。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们应当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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