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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同违约,律师助力家长成功追回课时费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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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4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稳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21142748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629251825
代表案例:6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为百余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办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及行政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 精通交通事故、离婚与财产分割、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合同与经济纠纷、建设工程、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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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A与B和被告A签订教育培训服务合同,支付数万元课程费。被告以疫情为由停课,后停止运营,拒绝退还剩余费用。原告委托律师起诉,被告缺席审理。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适用法律,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维护了原告权益。
教育培训合同违约,律师助力家长成功追回课时费及损失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但违约退费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约30%的案件涉及机构停业后拒绝退还家长剩余课时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起教育培训合同违约维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原告A(监护人)与原告B(未成年人)满心期待地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为未成年人提供舞蹈、形体礼仪、播音主持等综合艺术培训服务,服务期限长达两年,原告更是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课程费用。之后,原告还另行购买专项课程,再次支付了数千元课时费。然而,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以疫情为由暂停授课,之后便长期未恢复营业。经原告核实,被告已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这意味着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可被告始终拖延推诿,拒不退款

由于被告A系被告B(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等。她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委托后,杨稳定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全面梳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课时记录、沟通记录、工商登记信息等全套证据。在法律适用方面,精准适用《民法典》关于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承担、合同违约合同解除等法律规定。她明确提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应退还全部剩余费用并赔偿利息损失,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案件依法缺席审理。面对这种情况,杨稳定律师独立完成证据提交、事实陈述、法律论证、损失计算全流程工作。她系统整理培训合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课时截图、工商信息、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每一项诉求均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停业拒退课时费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数万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杨稳定律师认为,在这类案件中,要准确识别主体责任,全面主张损失,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在被告缺席、维权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退费并支持利息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杨稳定律师针对同类闭店退费案件建立的标准化诉讼方案,也为众多遭遇相同困境的家长提供了可复制、高胜诉、稳回款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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