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徐XX的遭遇便是众多工伤职工的缩影。
2021年3月,徐XX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农民工劳动合同》,成为一名模板工。然而,2021年5月13日,一场意外降临,他在施工作业中被高处掉落的钢筋砸伤,随后辗转多家医院累计住院323天。经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且被鉴定为九级伤残。2023年6月28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就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待遇、经济补偿等9项请求(合计897072.92元)无法达成一致。
在此情况下,徐XX委托了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来自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有数年。他深耕于工伤(工亡)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相关案件6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同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依据展开工作。首先是证据梳理与固定,他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五组关键证据。包括双方身份信息材料,用以证明适格主体;《认定工伤决定书》,证明工伤事实;《劳动能力确认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证明九级伤残及康复期;《云南省农民工劳动合同》《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多家医院出院记录,证明住院治疗323天及医疗费43846.92元。这些证据为案件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已为徐XX购买工伤保险,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应由基金支付,同时认为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待遇主张过高。满林强律师针对性地进行了回应。他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有解除证明佐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清晰区分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用人单位支付义务,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承担;针对停工留薪期待遇,他主张按合同约定的5000元/月计算12个月,而非申请人主张的12000元/月;还反驳了公司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的异议,最终仲裁庭未采信该证据。
此外,针对公司“未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抗辩,满律师协助仲裁庭与保山市、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确认文书因代签收已有效送达公司。施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于2024年1月24日作出裁决,后因支付金额计算错误于2024年1月29日更正。最终裁决确认劳动关系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6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6311元、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2500元,三项合计328811元,限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其他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请求因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或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此次案件也给我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待遇有明确的支付范围划分,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各有其应承担的责任。满林强律师表示,劳动者遇到工伤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清楚区分各项赔偿的支付主体。
在这起案件中,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徐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再次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律师的专业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