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不少夫妻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分道扬镳,会选择去办理离婚登记。现在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要是在离婚冷静期过期之后才再去申请离婚,那还需不需要再次经历冷静期呢?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过期后再申请的情况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期了,双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就视为撤回了。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意味着要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他们没去领离婚证,后来又想离,那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流程,再次等三十天的冷静期。
三、重新申请离婚的流程
重新申请离婚和第一次申请流程是一样的。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就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四、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的要点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通过,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了。
离婚冷静期过期后再去申请离婚是需要再次经历冷静期的。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避免因为疏忽导致之前的申请白费。后续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等。要是遇到这些问题可别慌,到律图咨询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解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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