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房款后,开发商应按约定签订正式合同并交付房屋,这是基本常识。但现实中,类似季某某遇到的问题并不少见。
季某某与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签订《房源认购协议书》,认购商业网点并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公司收款后,既不签正式合同也不交房,季某某多次催告无果后委托徐靖松律师维权。徐靖松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接手案件初期,难点在于梳理证据和明确法律关系。当事人季某某的诉求是解除认购协议、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这类案件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十分常见,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核心人身与财产权益,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有着极高的要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裁判尺度,制定最贴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维权方案。
徐靖松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实操。首先,他系统整理了认购协议书、POS机刷卡记录、收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付款事实链条,为后续维权打下坚实基础。其次,他拆解法律关系,检索同类生效判例,准确援引《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及恢复原状的规定,论证被告长期不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最后,在庭审抗辩中,徐靖松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季某某据理力争。律师的专业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了从证据收集、法律分析到庭审应对的全流程专业支持,有效弥补了当事人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上的不足,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已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未签订正式合同亦未交付房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认购协议书。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源认购协议书》,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这类案件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十分常见,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核心人身与财产权益,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有着极高的要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裁判尺度,制定最贴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维权方案。
通过此案,徐靖松律师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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