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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合同诈骗案的无罪不起诉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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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71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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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业十六年——他兼具侦查与辩护思维,擅于捕捉案件辩点
该起合同诈骗案的无罪不起诉逆转

2021年,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原来,该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让其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脚手架工程,张某却将租赁的价值约200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撤离时也未清点告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某面临着刑事处罚的困境。

此时,李鉴春律师介入此案。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接手案件后,李鉴春律师立即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他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时间节点,发现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且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由此,李鉴春律师判断张某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案件实质属于民事纠纷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张某摆脱了刑事追诉,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继续着他专业而严谨的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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