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无法认定Y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件中因果关系存在合理怀疑等情况,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较原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的8年减轻2年。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张天昌律师的专业尽责与不懈努力。张天昌律师2015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还是一名税务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Y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指定张天昌律师担任Y某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案后,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初步判断案件存在重大疑问,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可能与Y某某的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在证据收集方面,张律师面临诸多难点。案发当晚的殴打事实分为两段,要清晰区分两段殴打事实及各自造成的后果并非易事。张律师通过细致地调查,收集到证人证言、病历诊断等关键证据。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辩护人认为,鉴定意见显示颅脑损伤具有减速性特征,而第二次殴打中被害人后仰倒地才是导致重伤死亡的直接原因,现有证据无法排除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张律师在庭审环节扭转局面,尽管Y某某此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他坚持做无罪辩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收集到的证据,最终促使法院将刑期从8年降至6年。
在当事人涉嫌行贿罪一案中,2025年3月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天昌律师介入。他通过阅卷发现部分款项存在定性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书籍观点,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行贿。检察院起初对自首情节不予认可,给出3-4年有期徒刑且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张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一方面主张部分款项不构成行贿,另一方面以当事人具有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争取从宽处理。他坚持不接受实刑,经反复沟通、论证,并推动检察官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最终检察院将量刑建议改为“可以适用缓刑”,法院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在M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中,2024年7月29日M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次日即会见M某。律师分析后认为M某陈述并无不当,决定坚持辩护策略。此后多次交叉会见M某并与侦查机关沟通。8月26日侦查机关提请批捕,律师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并多次沟通。9月2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后律师继续跟进,最终2026年2月5日公安机关决定终止对M某的侦查,认定其不构成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张天昌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在不同案件中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