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一次次为当事人扭转乾坤,他就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拥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至今已达十六年。
以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为例。2018年9月9日、2018年12月19日,熊X与汤X、江甲等七人,为获取三个月以上境外居留记录以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在钟某、陈某组织下,在广西东兴XX附近先后两次采取翻越边境护栏方式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至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以偷越国境罪对熊X立案侦查,认为其行为符合偷越国境罪的构成要件。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辩护工作。他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首先,明确行为动机,指出熊X偷越国境是为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时间短,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显著区别于以非法就业、走私、诈骗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其次,全面梳理从宽情节,熊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涉案时间为2018年,行为已过多年,期间未再实施同类行为。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以及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的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具备不起诉的实质条件。
李鉴春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且符合当前刑事司法政策精神,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太检刑不诉〔2024〕60号】。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在熊X案中,他精准把握行为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主动衔接司法政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充分展现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对刑事案件情节与政策的精准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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