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的一起案件中,20XX年出生的被告人沈XX在饭店内遭被害人徐XX无故扇打耳光,双方发生口角。随后,沈XX指使他人取来菜刀,并在徐XX路边摔倒时,持刀砍击其头部,致其构成轻伤二级。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沈XX提起公诉,被告人沈XX面临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的严峻形势。
此时,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的沈启亮律师介入此案。沈启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13201410995402,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
沈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全面细致的工作。他深入剖析案情,确立了以“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两大核心的辩护策略。同时,他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引导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进行有效沟通,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此外,他还全面搜集并梳理了对被告人有利的所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包括被害人先行挑衅的过错事实、被告人未成年的特殊身份、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
在法庭审理阶段,沈启亮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以及自首等相关法条,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向法庭陈述了上述所有从宽情节,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有力地论证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沈启亮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沈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综合考虑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以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多重从宽处罚情节,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可能面临的五年实刑危机。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首先要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辩护点,从复杂的案情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因素;其次,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案件结果有着重要影响;再者,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的从宽情节,并在法庭上进行有力论证,能有效影响裁判结果;最后,要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未成年人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要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沈启亮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判决结果,其执业证号13213201410995402见证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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