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告人驾驶着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马路上疾驰。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他撞倒了被害人。然而,惊慌失措的他并没有停下,而是选择逃离现场。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那一刻,被告人的世界仿佛崩塌了,他不仅要面对失去他人生命的愧疚,更要承受法律的制裁。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不知道未来该何去何从。这样的案子,黄学良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300余件。
就在被告人感到无助的时候,黄学良律师出现了。黄学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做律师前,他于2017-2018年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这让他对刑事辩护案件有独特视角。
黄学良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紧张的工作。凭借2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在这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赔偿谅解和认罪认罚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曾经在实习和早期执业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单纯的法律条文解读,而在如何与当事人、受害者家属以及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他积极与被告人沟通,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鼓励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同时,他还多次与被害人亲属沟通,促成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个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众多成功案例的评选标准是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高效沟通,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他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判决的因素。
在庭审过程中,黄学良律师与王XX律师共同提出“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被告人愿意在保险赔偿外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补偿”等辩护意见,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一决定性的一步,让整个案件出现了转机。法院最终采纳了他们的辩护意见,结合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因素,在被告人具有逃逸情节(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情况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黄学良律师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唯有将专业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也让被告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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