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霍姆X的这句名言深刻揭示了法律实践中经验的重要性。在法律的舞台上,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陈俊峰律师就是这样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律从业者,下面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展现他的实力。
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4)苏1202刑初XXX号案件中,被告人吕XX因涉嫌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被公诉机关指控。公诉机关称其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开展系统辩护工作。他细致阅卷,锁定争议流水,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接着制定“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依法提出异议,指出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且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最终,法院在认定诈骗数额时,未将全部指控金额XXXXXX予以认定,确认的诈骗总额为XXXXXX元,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同时法院采纳其关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另一起由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25)苏1282刑初XXX号案件,是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吴XX作案时不满十七周岁,受上线指派,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多次前往江苏、上海等地,冒充承兑专员,当面接触被害人并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XXX万元,非法获利XXXXX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起公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俊峰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紧扣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并执行了全程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他提出吴XX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虽最终罪名未变更,但在量刑协商过程中,检察机关采纳了部分意见,给予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他还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包括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庭审中,放弃对罪名的强行争辩,全力聚焦量刑情节,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争取适用缓刑。最终,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吴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在法定刑“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的背景下,最终量刑已降至法定刑以下的三分之一,被告人家属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远超预期”。
还有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24)苏1281刑初XXX号案件,被告人何XX被指控通过冒充“XXXXXX有限公司”员工身份,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薪招聘、分配股权”等为诱饵,骗取应聘者报名费、保证金等费用,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十几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何XX当庭翻供,辩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系他人所为,自己仅为顶罪。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证据链完整性、罪名定性、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开展系统辩护。他审阅证据材料,发现部分被害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何XX在侦查阶段虽曾作出有罪供述,但后续多次翻供,且翻供内容与部分电子数据存在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制定“罪名定性+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发表辩护意见,虽法院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亦未采纳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推动了法院对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增强了裁判的说理性。
陈俊峰律师自202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12202410843766,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在民间借贷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他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以稳定、可靠、持续、合规的态度,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的辩护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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