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苏律师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专精于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同时在婚姻、人损、继承、劳动、工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擅长确定案件争议焦点,能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还善于搜集关键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在湖北武汉,袁苏律师承办的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果。如在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帮助委托人减少了9万元的经济损失。
2021年初,王XX与某小区开发商B公司达成合意,购置该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2021年2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C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C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且享有向小区车位使用权人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权利。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C公司办理退场手续后,以王XX拖欠车位管理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王XX支付2021年至2025年期间拖欠的车位管理费25万元。袁苏律师接受王XX委托后,该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五十余件民事案件,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有丰富经验。他通过细致梳理案件材料、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核实细节,精准确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因自身存在违约行为而应当相应扣减。
为有力抗辩原告诉请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袁苏律师制定“抗辩+反诉”双重办案策略。一方面针对C公司的本诉诉请进行针对性抗辩,另一方面全面搜集C公司物业服务期间的违约证据,包括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沟通凭证、车位锁损坏鉴定及相关佐证等,依法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C公司就其违约行为赔偿王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庭审中,袁苏律师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着重强调C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未严格履行车位管理核心义务,导致王XX合法享有使用权的400个车位长期被其他业主违规占用,王XX多次反馈未果后自行购置车位锁加强管控,却遭到C公司工作人员故意破坏,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王XX无需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仅需支付16万元即可了结本案纠纷,既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负担,也高效化解了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有诸多参考价值。首先,在合同纠纷中,当一方提起诉讼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制定“抗辩+反诉”的策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注重证据的搜集和整理至关重要,本案中袁苏律师通过搜集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反诉请求。再者,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约行为的界定和责任承担要有清晰的约定,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进行处理。最后,在处理纠纷时,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仅可以高效解决问题,还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损失。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越来越注重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查,对于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责任承担也更加严格。同时,对于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人身损害案件中,法院对于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和责任比例的划分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施工方的安全警示义务、业主方的管理义务等。袁苏律师的办案思路和策略为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有益的示范,即通过精准确定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搜集关键证据,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袁苏律师还处理过一起人身损害案件。2024年某日,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存在施工遗留沟槽不慎摔伤,当日即入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后李X向当地水利资源局提出情况反映,该局确认事发路段系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李X摔伤地点为该项目施工埋设管道所开挖沟槽,因施工方未及时对该沟槽进行硬化处理、恢复道路原状,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李X正常行驶过程中摔伤。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核实证据,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他认为案涉施工方在道路上开挖地下设施,未依法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案涉项目业主方对施工路段负有巡查、监督、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及时排查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袁苏律师依法将施工方、业主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责任承担比例,他主张施工方未履行安全警示及防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在合同租赁纠纷方面,袁苏律师还承办过这样一起案件。a公司将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使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等内容。2016年10月26日,b公司变更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调整。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但c公司仍拖延不交。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他认为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遂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租金主张除本金外,还增加主张违约金。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这些案例反映出,在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准确确定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以及搜集有效的证据是取得胜诉的关键。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公正的裁判。袁苏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各类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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