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孙某为购车与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贷款111,000元,并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然而,孙某未能按期足额还款,截至2025年12月26日,尚欠本金82,116.96元、利息3,883.04元。金融公司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归还欠款本息,并在其未履行付款义务时行使抵押权。
根据马洁律师在民商事诉讼的办案经验,此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若借款人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还款,调解是较为可行的解决方式。马洁律师接受孙某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鉴于孙某对逾期事实无异议但经济紧张,制定了“以调促和、争取分期、保住车辆”的策略。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借款人消极应对,既不与金融机构沟通,也不制定还款计划,导致利息不断增加,最终可能面临车辆被强制执行和个人信用受损的风险。马洁律师积极主动,庭前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表明孙某还款意愿及暂时还款困难,争取理解;协助孙某梳理收支,制定合理分期还款方案;庭上积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在调解中锁定逾期利息年利率24%的上限,保护了孙某的合法权益。
应及时与债权方沟通,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积极制定还款计划。同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金融借款纠纷中,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往往能获得比判决更有利的结果。马洁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务实高效的纠纷解决能力和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孙某争取到分期还款机会,保住了车辆,避免了信用受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