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的世界里,一个小小的法律原则可能会改变当事人的命运。慈溪某村民就经历了这样的反转,他的建房批文被撤销,原审判决对他不利,但在杜海亮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最终迎来了胜利。
1993年,该村民获批住宅用地,1996年又以“住房困难”申请新建房屋并获批,1999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然而,2017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认定其隐瞒住房情况、骗取建房批准,作出撤销1996年建房批文的决定,并于2019年送达。村民不服诉至法院,原审法院虽认定送达程序轻微违法,但仍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村民不服上诉,杜海亮律师团队接受委托。
杜海亮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后又在浙江大学攻读法学在职研究生。他早年在市级公安机关任职,从2014年至2017年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这种经历让他在面对行政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洞察力。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确定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信赖利益应保护”为主要代理思路。庭审中,杜海亮凭借在浙江大学的法学学习经历,指出案涉审批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适用该法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他强调申请表非上诉人全部填写,且行政机关知晓其原有住房情况,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同时,考虑到上诉人建房使用二十余年,投入大量资金,主张其信赖利益应受保护。
作为浙江省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杜海亮对行政法有着深入的研究。他的专业判断和精准辩论,最终让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被诉撤销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及案涉撤销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也明确了宅基地审批撤销行为的事实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边界。法院强调行政机关撤销既往审批需适用行为时法律,不得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同时明确行政机关知晓申请人住房情况的,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此外,该案例肯定了宅基地使用人长期形成的信赖利益应予保护,对同类宅基地审批撤销行政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除了这起宅基地审批撤销案,杜海亮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经济纠纷案件处理中,他擅长运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打通“胜诉”到“权益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婚姻房产分割案件中,他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原则,尽力通过调解化解家庭矛盾。
多年来,杜海亮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官方与客户的双重认可,多次获得单位优秀律师称号。他还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常年受邀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的行政法实务论坛,围绕行业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观点。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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