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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2元劳务工资索要成功,张玥律师代理劳务合同纠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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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1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6人 执业12年
律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141166901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68015939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多年,办案经营丰富,争议解决领域带领专业律师团队全面为客户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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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842元的劳务合同纠纷,各方诉求与证据复杂。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张玥律师介入代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工资及损失,成功为当事人维权。
8842元劳务工资索要成功,张玥律师代理劳务合同纠纷胜诉

工资表汇总表,成为了王某某索要劳务工资的关键证据。20年3月至10月期间,王某某受蒋某某雇佣,在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干活。工程结束后,王某某被拖欠劳务费8842元。王某某认为三被告均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于是委托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某某和张玥律师提起诉讼。

张玥律师接到案件后,首先对各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她仔细研究了王某某提交的工资表汇总表,从中确认了王某某应得的劳务工资数额。同时,她还对土木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四川建司提交的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以及蒋某某提交的结清承诺书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明确各方在劳务关系中的责任。

在准备诉讼策略时,张玥律师考虑到各被告的答辩情况。土木公司主张并非清偿义务主体,并有权从四川建司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四川建司辩称与原告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且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无依据;蒋某某承认劳务工资应由四川建司支付。针对这些情况,张玥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强调各被告在劳务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

庭审过程中,法官对各方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张玥律师在法庭上清晰阐述了王某某的诉求和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证明了各被告应承担的支付责任。当法官询问关于劳务关系和资金占用损失的问题时,张玥律师迅速且准确地做出回应,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蒋某某与四川建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某某劳务工资8842元;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某某资金占用损失(从20年1月12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土木公司对蒋某某、四川建司的支付义务向王某某承担先行清偿责任;驳回王某某关于资金占用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元由蒋某某负担。

类似的劳务工资索要场景,还出现在另一起案件中。20年3月至10月,王某某同样在蒋某某承包的项目提供劳务,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代发形式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王某某17649元。土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四川XX司,后者又分包给无资质的蒋某某。张玥律师再次接受委托,为当事人维权。

张玥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同样对各方证据进行了严谨的梳理和分析。她仔细研究了各方提交的合同和相关文件,明确了各被告在劳务关系中的责任。在庭审中,张玥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有力的主张了王某某的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四川XX司因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蒋某某导致拖欠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先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依法追偿;蒋某某应支付王某某17649元的劳务工资及资金占用损失(从判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LPR计算);驳回王某某对四川XX司、土木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的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241.23元,其中96.49元由被告蒋某某承担。

除了劳务合同纠纷,张玥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梁某某与唐某某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张玥律师与胡某某律师共同代理原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自20年5月起至起诉之日的拖欠抚养费9500元,并要求被告自20年12月起提高每月抚养费至1000元。张玥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原告的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某须支付20年5月至20年11月期间拖欠的抚养费共9500元,分两期支付;从20年12月起,被告每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梁某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在重庆贸易有限公司与重庆商贸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张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重庆商贸有限公司。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公司货款3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时间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已超付货款,并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张玥律师在二审中,通过对证据的再次梳理和分析,以及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的主张。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张玥律师作为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合川区非诉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成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调解工作站、合川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她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证,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纠纷等案件处理,多次获评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之星”。在这些案件中,张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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