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因卸土费结算与丙运输公司、自然人林某产生了合同纠纷。甲、乙建筑公司作为委托方,面临着与丙运输公司在欠款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争议,双方自行协商无果,陷入了困境。他们的诉求很明确,就是希望能够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锁定债权。
王颖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8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在湖北武汉。她所在的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王颖律师接到委托后,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中。她仔细研究每一份合同,从复杂的事实中提炼出法律焦点,为客户制定综合解决方案。
王颖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欠款、合伙、婚姻、房屋买卖等案件。在这个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案件中,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公证调解过程中。各方在公证机构主持下开展调解,王颖律师就欠款总额、付款期限、付款账户、逾期责任等核心事项与对方进行逐一协商。她凭借出色的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到了最有利的调解协议。
协议明确了丙运输公司与林某共同欠付卸土费及律师费用,约定了一次性付清的时限与收款账户,确定了款项抵扣顺序。同时,还约定了按期履约则纠纷了结,逾期则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债权人可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签订后,王颖律师又协助各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依法立案并对协议合法性、自愿性、可执行性开展全面审查。王颖律师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确保调解协议能够顺利通过司法确认。
王颖律师不仅是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还是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北电视台帮女郎后援团律师、武汉市社区优秀法律顾问、武汉东湖高新区律师妇女代表执委。她以专业立身,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法律服务。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定,案涉调解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明确,具备履行条件,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明确各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王颖律师通过公证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锁定债权并赋予强制执行力,充分体现了律师专业化解纠纷、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