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一位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致残,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这让员工陷入了困境。这位员工委托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为其维权。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苏南京,在当地法律界小有名气。
案件发生在2018年4月3日,员工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负事故次要责任。该员工所在公司自2011年起一直为其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保险,此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2017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但保险公司以员工投保前患精神类疾病不符合承保规则为由,于2019年12月23日终止保险合同并拒绝理赔。员工认为,公司连续多年为其投保,保险公司此前未提出异议,且此次事故是交通事故所致,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由,故诉至法院。
魏雅雯律师接手案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她深耕于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处理此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她逐页比对了87份证据,包括保险合同、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深入剖析案件关键。
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提出,尚无证据证实投保人公司在投保前明知员工是否患有精神类疾病,以及在投保时故意隐瞒员工患精神疾病的情况。同时,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员工在投保前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员工因精神疾病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因此,在保险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员工在保险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不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对员工的损失予以赔偿。
经过魏雅雯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员工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员工残疾保险金100000元,医疗费29158元,住院补贴5900元,合计135058元。魏雅雯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员工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魏雅雯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4年8月底的《上市宝》、24年11月的《家富宝》等学习证书。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深入剖析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最佳诉讼策略,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